學術不端行為如何認定?
第三十一條 經調查認定,不構成學術不端行為的,根據被舉報人申請,高等學校應當通過一定方式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調查處理過程中,發現舉報人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的,應當認定為舉報不實或者虛假舉報,舉報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是什么?
學位論文 學術不端行為 檢測系統(簡稱“TMLC”)以《中國學術文獻網絡出版總庫》為全文比對數據庫,實現了對 抄襲 與剽竊、偽造、篡改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快速檢測,可供用戶檢測學位論文,并支持用戶自建比對庫。 其系統示意圖如圖1所示。 TMLC 采用CNKI 自主研發的自適應多階 指紋 (AMLFP)特征檢測技術,具有檢測速度快,準確率,召回率較高,抗干擾性強等特征。
學術不端行為舉報受理后,如何進行調查?
第十六條 學術不端行為舉報受理后,應當交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按照相關程序組織開展調查。 學術委員會可委托有關專家就舉報內容的合理性、調查的可能性等進行初步審查,并作出是否進入正式調查的決定。 決定不進入正式調查的,應當告知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