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學術不端行為?
在我國,對待學術不端行為也應如同 對待貪腐現象一般堅決打擊,使學術研究群體不敢抄,不 能抄,進而不想抄。 在對大學生實施學術道德誠信教育 以及構建長效誠信機制時,需要做到內外兼顧,不斷培養 大學生自律意識的養成,同時加大監管與懲治力度,齊頭 并進來加固大學生對抗學術不端行為的高墻。
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是什么?
2021年3月31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了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 此次共通報了七個案例,涉及到華北電力大學、青島大學、上海大學、中國醫科大學、南京醫科大學、海南醫學院等多所高校的教師,處罰原因有數據造假、抄襲剽竊、圖片造假、重復發表、署名不實、虛構同行評議意見、論文存在代寫代投、擅標他人基金項目號等。 2021年5月13日至22日,美國生物化學和分子生物學學會旗下期刊《生物化學雜志》(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 JBC ) 陸續撤下了中國工程院院士、生物醫學家曹雪濤名下的12篇論文。 根據 JBC 的撤稿聲明,這12篇論文均由作者發起撤回,絕大多數被期刊認為存在一圖多用或圖像操縱問題。
學術不端行為對大學生有什么影響?
學術不端行為將對其日后學業生活乃至就業產生重 大影響[2] 。 此類誠信機制的加入,將對大學生行為起到 顯著的約束作用,促進道德誠信自律意識的養成。 其次, 各大高校應構建完備的科研評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