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為什么會受到學術不端指控?
科研人員可能會因為科學態度不公正客觀、不尊重同行學術貢獻,或有門派歧視等原因而受到學術不端指控。 被指控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以及該行為是否造成不良后果是認定學術不端的要點。 12.隱匿利益沖突。
學術不端行為是否應該避免?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博士生認為學術不端值得同情嗎?
在趙延東的調查中,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發現,那就是,“39%的博士生認為學術不端‘值得同情’,23%的人表示‘可以原諒”’。 “博士生對周圍學術不端行為的感知和認識是影響他們對學術不端態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博士生越是感覺周邊環境中學術不端行為比較普遍,就越可能對學術不端行為持同情和原諒的態度。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該如何處理?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載明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