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的定義是什么?
國際上對學術不端行為的定義 “有意誤導他人的欺騙行為” Intention to cause others to regard as true that which is not true ——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PE)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該如何處理?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載明以下內容:
學術不端行文界定標準是什么?
2019年5月29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發布了《學術出版規范 期刊學術不端行文界定》行業標準(CY/T 174-2019),規定于2019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該標準對論文作者的剽竊、偽造、篡改、不當署名、一稿多投、重復發表、違背研究倫理等學術不端行為進行了明確的分類和界定,對審稿專家和編輯者的違背學術道德、干擾評審程序、違反利益沖突規定、違反保密規定、盜用稿件內容、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學術不端行為進行分類。.
期刊如何應對學術不端行為?
? 期刊通過在其“投稿須知”欄目中明確期刊將疑似學術不端行為向 有關單位或基金資助機構匯報的原則,警告具有學術不端行為傾向 的作者,以降低在投稿階段發生學術不端行為的可能 2. 可疑論文的處理程序 ? 明確處理可疑稿件的程序,可以規范期刊編輯和審稿人的職責,從 而保證可疑論文匯報原則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