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學術不端行為有哪些?
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研究生在學業過程中常常出現學術不端行為,對于國家、社會、學校、導師以及研究生的家人和研究生本人都造成了比較惡劣的影響,學術誠信成為越來越多學者和高校教師的共同呼聲。 因此,認識學術不端行為,并進行有效地規避,對于研究生及高校教師來說,都不無裨益。 研究生作為初入行的“學者”,往往在主觀上對于學術不端認識不清,迫于學業和利好需求,麻痹大意,有意或無意地走上了學術不端的道路。 什么是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出現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
學術規范的意義是什么?
一是學術規范有助于彰顯學術研究的價值,使學術活動制度化、學術研究標準化和專業化。 二是學術規范有助于學術積累和創新,強調學術史的研究和學術傳統的養成,從而推動學科發展。 三是學術規范有助于解決 學風建設 問題,規約和懲處學術研究活動中的各種不良行為。 一、默頓給出過“科學規范”的4個要素: 普遍主義、公有主義、非謀利性、有組織的懷疑主義 。 ( 參考歐陽鋒、徐夢秋著《科學規范論:默頓的視野》 ) 學術規范是指學術共同體根據學術發展規律參與制定的有關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學術積累和創新的各種規則和要求,是整個學術共同體在長期學術活動中的經驗總結和概括。 學術著作的格式規則。 不符合學術規范的,是失范行為或者非學術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是否應該避免?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