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于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規定是什么?
一、我國關于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規定. (一)《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2013年開始實行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是我國教育部在綜合以往有關學位論文的規定基礎上頒布的有關學術誠信建設的規章制度。. 該辦法規范了學位論文管理、規定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以及明確包括學生、指導老師、學位授予單位及院(系)等培養單位在內各主體在各級學位申請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及處理辦法。. 在本辦法中,教育部規定了六種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即:(1)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的;(2)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的;(3)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的;(4)偽造數據的;(5)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 (二)《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
學術不端行為有哪些?
1.確定了在我國范圍的七種學術不端行為,即:(1)剽竊、抄襲、侵占他人學術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注釋,或者捏造事實、編造虛假研究成果;(4)未參加研究或創作而在研究成果、學術論文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虛構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貢獻;(5)在申報課題、成果、獎勵和職務評審評定、申請學位等過程中提供虛假學術信息;(6)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7)其他根據高等學校或者有關學術組織、相關科研管理機構制定的規則,屬于學術不端的行為。
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是什么?
2021年3月31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了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 此次共通報了七個案例,涉及到華北電力大學、青島大學、上海大學、中國醫科大學、南京醫科大學、海南醫學院等多所高校的教師,處罰原因有數據造假、抄襲剽竊、圖片造假、重復發表、署名不實、虛構同行評議意見、論文存在代寫代投、擅標他人基金項目號等。 2021年5月13日至22日,美國生物化學和分子生物學學會旗下期刊《生物化學雜志》(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 JBC ) 陸續撤下了中國工程院院士、生物醫學家曹雪濤名下的12篇論文。 根據 JBC 的撤稿聲明,這12篇論文均由作者發起撤回,絕大多數被期刊認為存在一圖多用或圖像操縱問題。
學術不端行為是孤立的事件嗎?
學術不端行為并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會引發公眾對于科研工作者的誠信問題、高校的學術風氣及政府公信力的質疑。 最后,對學術不端“零容忍”,也將指引科研工作者回歸初心,靜下心來從事自己領域的研究,生產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從而完善發展我國的科研體系,增強國家的科研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