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該如何處理?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學術不端行為與獲得學位有直接關聯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作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等處理。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對學術不端行為作出處理決定,應當制作處理決定書,載明以下內容:
學術不端行為如何懲處?
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如何對待學術不端行為?
在我國,對待學術不端行為也應如同 對待貪腐現象一般堅決打擊,使學術研究群體不敢抄,不 能抄,進而不想抄。 在對大學生實施學術道德誠信教育 以及構建長效誠信機制時,需要做到內外兼顧,不斷培養 大學生自律意識的養成,同時加大監管與懲治力度,齊頭 并進來加固大學生對抗學術不端行為的高墻。
如何預防大學生學術不端行為?
大多數研究者和管理者都認為誠信教育是一個長期工程,它是與社會不良風氣的對抗,大學生在受到社會負面影響的同時,誠信教育傳遞給學生的是正能量(圖1)。 本研究結果有助于深入理解大學生學術不端行為產生的探究影響大學生學術不端行為的內、外部因素,研究結果有助于針對當代大學生的特點開展大學生學術管理和制度革新,為防范和減少大學生學術不端行為提供解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