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大多數省市把0.02%BAC(即每100 mL血 液中含有20mg酒精)規定為“飲酒”的下限,把0.10%BAC規定為“醉酒”的下限。 當呼出的酒精濃度超過0.09 mg/L,即可判定為“飲酒”;超過0.48 mg/L,即可判 定為“醉酒”。 這樣,利用酒精傳感器,可將呼出氣體中的BrAC值轉換為電信號,供單片 機處理,從而實現對測試者飲酒程度的檢測。 針對醉酒駕駛和現今交警普遍使用的手持式酒精測試儀,結合汽車的特點,設計出這 款“酒精檢測報警器”,通過檢測酒精濃度實現對點火系統的控制,從實際上達到防止醉 酒駕駛的目的。 酒精檢測報警及控制電路的設計與制作作者: 林大龍 【摘要】本論文主要闡述了一個基于氣敏傳感器的酒精濃度感應與自動報警器。